申請美國留學簽證者請注意:申請人必須在到美國學校報到日期之前的 90 天之內 申請簽證。如果申請者在報到日期之前的 90 天之前申請,使館將不會受理。所有 F1、M1 申請人必須出示其錄取學校所發的有效的 I-20 表。
為獲得赴美留學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
- 他們唯一的目的(不僅是首要的的)是學習;
- 他們有能力并計劃在美國做全日制學生;
- 在不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的前提下,他們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學費、生活費以及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
- 他們有不可分離的社會、經濟和其它因素使其在完成計劃的學業后離開美國。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已無條件地被有資格招收留學生的院校錄取。學校必須提供填寫完整的 I-20 表和錄取通知。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應該證明他們有能力順利地完成學業,并出具一些能證明自己學習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資料,如:畢業證書、成績單(包括所學的科目及成績)、TOEFL 成績單以及學校所要求的其它成績,如 GRE、GMAT 等。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美完成學業后有歸國計劃。他們可以通過許多方式來證明這一點。比如:他們可以表明中國需要他們在美國所學的這一領域的專業人才,他們來自一流學校、歸國后能競爭到一份很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