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點
目的地
銷售日期
旅行日期
單雙程
有效期
金額
澳門
臺北
高雄
2009.11.07-
2009.12.28
2010.01.30-
2010.06.30
往返
3個月
1730
本票單條件:
1、適用性
1.1、只限從澳門出發。
1.2、回程可選擇臺北返香港,臺北(高雄)返澳門,臺北(松山)返廣州或臺北(松山/高雄)返深圳。
2、更改/取消附加費
2.1、完全未使用機票可退票,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
2.2、部分已使用機票,不可退票。
2.3、退票需回出票處辦理。
3、機票簽注
3.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長榮航空公司的航班。
4、兒童/嬰兒折扣
4.1、兒童票價是成人票價的75%。
5、其它條款
5.1、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5.2、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