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日前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的投訴情況,航空、鐵路等投訴同比大幅增加,其中航空更是增長183.3%,位列第一名。其中最令消費者質疑的是,航空公司收取高額退票手續費。臨近“五一”小長假,出行高峰又將帶動機票熱銷。如果您有可能行程取消而需要退票,一定要事先向航空公司了解相關折扣票的規定。
【投訴案例】
四折以下機票不能退
近日,有消費者向消協投訴,不久前他們在機票打折網上購買了低折扣機票,但因故必須改日出行,而后向訂票網站提出退票,卻遭到拒絕,理由是“低于四折的機票不能退”。
據介紹,以往國內航班的退票費收取是以退票時間為準的,比例是按照不含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的機票價格來計算的。比如,飛機起飛前24小時退票,退票費為票面票價的5%;起飛前24-2小時,退票費為10%;起飛前2小時內,要收20%的退票費;而飛機起飛后退票費則會漲到50%。
之后,隨著低折扣的機票越來越多地涌進市場,全國各大航空公司均實行了按照票價折扣收取退票費的退票政策,各航空公司執行的具體標準并不相同,但基本都有折扣越多退票費收取比例越高的規律。目前,各航空公司退票費標準不一,一般退票費根據機票折扣來收,標準從5%至50%不等。如某航空公司退票費標準為:旅客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含)以前要求退票,經濟艙全價票收5%退票手續費;9折至7折收取10%退票手續費;5.1折至6.9折收取20%退票手續費;4折至5折收取30%退票手續費;4折以下原則不得退票。
【記者調查】
退票費無統一規定
記者調查發現,關于打折機票或特價機票的退票,各大航空公司執行規定不同,而對此的監管和規范,也存在著一些空白。
一位業內專家表示,“向乘客收取退票費是因為航空公司面臨座位虛耗的損失,依據退票時間收退票費較合理,乘客退票時間越早,航空公司越有足夠時間將‘退票’銷售出去,但現在的規定沒有依據。”
有消費者表示,航空公司的規定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國家沒規定打折機票不能退,航空公司單方面的格式條款,剝奪了自己的公平交易權。這種行為完全是航空公司的“潛規則”,打折是航空公司的自愿促銷行為,不能把機票售出后的風險和責任強行讓消費者單方承擔。對此,航空公司解釋,乘坐同一架飛機、相同的座位,8折票的乘客旁邊就可能是一位手持4折票的人,必須為手持8折票的乘客提供更多的服務才行。所以會增加高折扣票乘客的退票費,并降低低折扣票乘客的退票費。
據悉,民航總局對此規定是“有關退票費的規定由航空公司自主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