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河北省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需要,壓減公務人員出差在途時間,減少在途費用,提高工作效率,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鼓勵行政事業(yè)單位因公出差人員從省內機場往返的通知》。
《通知》規(guī)定,因公出差需乘坐飛機的人員,凡省內機場有航班的,應選乘省內機場航班。對選乘從省內機場往返航班的,在出差路途或出差任務緊急程度上可適當放寬限制,凡省內機場有直達或中轉航線的,因公出差均可乘坐飛機。乘坐飛機從省內機場往返的出差人員,可憑據報銷往返省內機場的合理交通費。
《通知》還規(guī)定,出差人員從省內機場乘坐飛機往返的,鑒于其節(jié)約了往返其他機場的在途時間、減少了油費及過橋費等費用,可在出差自然(日歷)天數的基礎上,每個單程增加1天標準內公雜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