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簡稱“審計署”)昨(13)日晚間連發六家中央企業2008年度的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這是近年來審計署第一次單獨公告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結果,而且一開始就瞄準了巨型央企。這六家企業包括中航、東航、南航三大航空公司和華潤、華電、神華三大能源巨頭。其中四家在2008年已經是資產超千億的巨型央企。
審計發現,中國航空集團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Holding Company,簡稱“中航集團”)所屬兩家企業將其2005年至2007年支付的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等約5.83億元、2005年至2008年支付的職工公務交通補貼約1.76億元,直接計列了成本和費用,未納入工資總額核算,而且在發放上述公務交通補貼時,未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企業進行了整改,其中已將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等納入工資總額核算,公務交通補貼已向國資委申報納入工資總額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