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子女探親簽證
(F-2, J-2, L-2, H-4)
要獲得去美國短期逗留探望配偶或父母的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是 F-1, J-1, M-1, H-1, H-2 或 L-1 簽證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的子女且其希望單獨進入美國與上述簽證持有者團聚。
申請非移民簽證須知:
- F-2 簽 證:簽發給留學生 (F-1 簽證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 J-2 簽 證:簽發給訪問學者 (J-1 簽證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 M-2 簽 證:簽發給參加專業的或其他被承認的非學術機構的培訓的留學生(M-1 簽 證 持 有 者) 的配偶、子女。
- H-4 簽 證:簽發給赴美短期工作人員( H-1 或 H-2 簽證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 L-2 簽 證:簽發給跨國公司經理(L 簽證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申請人需要出示下列的材料:
- 申請人須提供相關文件以證明其和在美國的簽證持有人的關系。比如:結婚證書原件,出生證明,相片等等。
- 在中信實業銀行交納簽證申請費 ( 830 元人民幣) 的收據。
- 提供說明在美國親屬身份的證明。比如:赴美時護照及簽證的復印件,相關的申請學生簽證的 I-20 表格,交流學者簽證的 DS-2019 表格或短期工作簽證的 I-797 表格。
- 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的資金使其不會成為公眾的負擔;虿粫诿绹鴮で蠓欠ň蜆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