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胞賴先生在深圳機場碼頭匆忙出境,欲乘坐客輪前往香港機場轉機返臺,但是卻因為簽注過期而被邊檢民警阻留。直到這時,賴先生才恍然大悟,由于自己的疏忽而忘記了自己的停留期限,從而給自己的行程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由于賴先生急于返臺處理商務,又自愿接受處罰,因此深圳機場邊檢站依法根據其逾期天數給予了罰款處罰。
記者從深圳機場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了解到,今年以來,已有93名外國人及臺胞因在中國大陸逾期居留而在出境時被依法處罰,這其中又以臺胞74名最多,占到了被處罰人員的80%。深圳機場邊檢站表示:不少臺胞入境后不注意計算自己的可停留日期,出境前又不查看自己的簽注是否有效,從而導致了逾期居留的出現。該站表示,只要超過了可停留的天數便違反了相關的出入境法律法規,需要接受法律的相關處罰;而不少臺胞出境前已經在香港訂好返臺機票,但是由于逾期需要接受處罰而耽誤了自己的時間,從而給自己的行程造成了不便。
為此,該站提醒廣大外國旅客和臺灣同胞,出境前都應該留意自己的停留期限,如果發現已經逾期居留,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前往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加簽、加注,憑新的許可出境,這樣才不會在口岸耽誤寶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