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列入禁止進境范圍的所有物品;
2. 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
3. 珍貴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4. 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