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太平洋大學(Pacific Western University)是一家未經任何機構認證的學校。因買賣文憑謀利,曾受到美國聯邦政府的調查,并被冠以 “文憑作坊”之名。其夏威夷分校還被夏威夷州政府以涉嫌欺詐提起公訴。
有意思的是,這家官司纏身的學校,早在上個世紀末就搖身變作“國際知名學府”來到中國,陸續與數所中國大學建立了合作辦學項目,一批批西太平洋大學的中國“校友”通過這種方式應運而生,唐駿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文憑作坊”前世
西太平洋大學成立于1976年11月,正式運行則從次年開始。西太平洋大學注冊時利用了加州的一個寬松政策,即只需要得到授權即可以發放學位證明,無需政府對其進行監管。
2004年5月11日,美國審計總署(United States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特殊調查辦公室執行主任羅伯特·克萊莫(Robert J. Cramer),在美國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聽證會上發布調查:“文憑作坊——聯邦政府雇員有從文憑作坊和其他未認證院校獲取學位,有一些動用了政府資金。”
美國審計總署發起的這次調查,是應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的要求。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2002年通過的相關法規,只允許聯邦政府向經過全國性認證機構認證過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支付雇員的學術學位培訓費用。另外,美國聯邦政府人事管理局(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也有明確要求,即從文憑作坊獲得的“學歷”不能被用來謀求聯邦政府職位。
所謂“文憑作坊”(Diploma mills),是指假扮成合法高校謀取利益的一種生意。其本質是通過賣文憑來獲利,給學生提供的學術輔導很少甚至幾乎沒有。
目前公眾關注的焦點集中在西太平洋大學未經認證這一事實上。不過,和中國的教育體制不盡相同,在美國,學校發放學歷(文憑)認證是一個自愿過程,一個學校是否經過認證并不完全代表教學質量的高低。但如果一家院校想要參與聯邦政府一些項目,如學生獎學金項目,則必須獲得教育部認可。
至于未經任何認證機構認證過的院校,美國教育部稱,它們的教學質量并不一定很差,但從這樣一所學校獲得學位,有可能無法獲得用人單位的承認,或是無法轉學分。
如果西太平洋大學僅僅是一所未經任何機構認證過的學校,并非大惡,也不一定代表它的教學質量很差。但從美國政府調查報告來看,它的問題已經超越認證本身,而涉嫌欺詐行為。
在美國審計總署的調查人員匿名向西太平洋大學辦公人員的電話詢問中,后者自稱,他們既不提供、也不允許學生報名個人課程或培訓。他們只要求支付購買學位的一筆費用,比如針對美國國內學生的收費標準為:學士2295美元;工商管理碩士2395美元;博士2595美元。報告并沒有提及國際學生的收費標準。
丑聞頻出
其實早在1988年,加州政府的一個委員會就對西太平洋大學推出的一個收費僅1675美元的“9個月獲博士學位”項目發起調查。發現“在很多情況下,學位證明的發放完全基于學生以前的教育、生活經驗和出版過的作品,沒有給予足夠的、甚至完全沒有學術輔導。”1989年,西太平洋大學同意不再申請博士學位文憑發放的許可。一年后,西太平洋大學轉道路易斯安那州和夏威夷州分別設立了分支機構,提供博士學位。
1994年8月,路易斯安那州州立大學評議會(Board of Regents)關閉了西太平洋大學在該州租賃的辦公室,理由是后者“給一篇論文提供太多的學分,教師太少,課程不夠”等。而這四年正是唐駿聲稱自己在西太平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時間。
路易斯安那州的分校早早的關門大吉,夏威夷分校的命運也沒有好到哪去。1997年11月,夏威夷州立消費者保護辦公室(Office of Consumer Protection)向西太平洋大學在當地的分支機構提起一項訴訟,要求后者提供滿足該州法律的信息披露,不要誤導消費者。1999年,西太平洋大學夏威夷分校同意向夏威夷州立消費者保護辦公室支付3萬美元。
但事情并未就此了結。2005年8月,夏威夷州立消費者保護辦公室再次向西太平洋大學提起訴訟,試圖阻止該校進行“不公平或有欺騙性的行為或操作”,并要求法院裁定所有西太平洋大學和其學生之間的合約為無效,并要求該校支付罰金。
2006年5月,夏威夷州立法院對西太平洋大學進行了缺席判決。該校在夏威夷的分校機構亦隨之終結。 而加州總部早在兩年前就已經出售易主,2007年更名為加州美麗華大學(California Miramar University)。
維基百科的信息顯示,西太平洋大學不乏在各國位居高職和要職的“校友”。
2005年10月,《愛爾蘭獨立報(Irish Independent)》爆料披露,愛爾蘭政府首席科學顧問麥克斯威尼博士的生物科技和生物化學博士學位,乃是在美國西太平洋大學學習了12個月后獲得的。文章稱西太平洋大學“在學術世界里沒有任何地位或成就”,而且在成立以來的28年時間里,是諸多官方調查和媒體揭露的對象。
這篇文章還提到,瑞典政府已把西太平洋大學列為發放虛假學位證明的假學校。
麥克斯威尼博士為此付出了代價——他被迫辭職。
在澳大利亞,也有一位南昆士蘭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Queensland)的教授,被發現是從西太平洋大學獲得的博士學位。后來他被禁止使用“博士”的頭銜。
2006年12月,美國《高校情報(Inside Higher Ed)》雜志發表了一篇文章,援引韓國媒體的報道稱,韓國立法議員和警方對150名從未獲認證的外國學校獲得學位的高級政府官員發起了一項調查,其中有 34人的學位來自西太平洋大學。
越洋淘金
上個世紀90年代末,西太平洋大學開始將中國作為拓展市場的重要目的地。
彼時的中國,文憑市場需求巨大,對洋文憑盲目崇拜,加之相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管制松弛,讓這個文憑作坊的運作者看到巨大的機會和利潤。
本刊記者采訪獲知,從上世紀末至今,在中國大陸,西太平洋大學至少在北京、海南、江蘇無錫三地以合作辦學的名義,開展過工商管理博士(DBA)和碩士(MBA)等項目。
在美國,開設DBA通常是一些著名學府。在歐洲,英國已有多所大學開設了DBA的課程。DBA在歐洲的學制一般4至5年,但西太平洋大學與中國合作開辦的DBA,學制卻大幅縮短到兩年或兩年半,收費大約6萬元至10萬元。
不過,據多名當年參加過北京項目的學員對本刊記者介紹,雖然僅為周末授課,但授課者中有來自北京大學的教授,且常常利用北京大學有關學院的教室授課。他們也一度認為該項目是與北京大學合辦。
就在美國政府對西太平洋大學作出“文憑作坊”結論的2004年,該校夏威夷分校和海南大學合作開辦了“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博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一則來自海南大學研究生處的消息稱,2004年3月4日,美國西太平洋大學校長菲利普·福特博士(Dr. Philip J. Forte)一行四人訪問海南大學,參加了聯合開辦的“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博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開班儀式。
在江蘇無錫,西太平洋大學還和江南大學商學院合作開辦MBA項目。據該校一位老師透露,2001年左右,學院與美國金門大學、西太平洋大學等聯合舉辦了MBA班,學制兩年半。
西太平洋大學在上述三地開班辦學,均由“頗具生意眼光”中介機構或中間人牽線搭橋。
在北京DBA班,當年的學員——北京招潤投資公司總經理葉軍對《北京晚報》記者稱,操作這個項目的是國內的一家中介機構,后來大多數學員領取了 “西太平洋大學”博士學位。
前述海南大學研究生處的消息顯示,2004年3月10日西太平洋大學校長菲利普·福特一行來華在海南參加該班開學儀式,即由澳門中美高等教育顧問公司王潤華女士陪同。據了解,王潤華正是美國西太平洋大學跟海南大學合作辦學操刀人。
除了澳門中美高等教育顧問公司,王潤華還有一個身份,即海南華曄項目策劃(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海南華曄公司)總經理。
7月8日,本刊記者致電海南華曄公司,一位姓林的女工作人員稱,該公司和美國西太平洋大學合作的這個項目在2005年就結束了。對于當初跟西太平洋大學合作辦學之事,她表示不知情。
突破監管門檻
西太平洋大學在中國落地的主要方式就是合作辦學。
目前,中外合作辦學劃分為本科及本科以上、專科及非學歷兩個部分。對這兩種合作辦學,監管者其實設有一系列準入門檻,相應地,合作辦學需要履行一系列的審批和備案等手續。
其中,前者辦學項目及機構設立均由教育部審批;后者項目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機構設立由同級政府審批。
有關法規對于國外合作者的層次并未作具體規定。合作辦學的“洋教育”中,國外三四流大學,甚至沒有學位授予權的大學也紛紛涌入。
層層審批、備案的監管辦法不可謂無效,但仍有“文憑作坊”以各種變通的方式落地。相對于真正的出國留學而言,其門檻和價格偏低,可輕松獲得文憑,受到不少求學者青睞。甚至,由于其亦能提供一些教學服務,不少求學者并不認為是上當受騙。
例如,正規的國外學歷教育進入中國要經過教育部審批。為了規避這一門檻,西太平洋大學選擇以與海南大學舉辦博士學位“進修班”的方式合作。進修班屬于非學歷教育,只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批即可。
但取得開辦資格僅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讓所發放的洋文憑獲得教育部的認可。因為只有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中心(下稱教育部認證中心)認證,才是被廣泛承認的文憑。
按照上述兩個文件規定,合作辦學中方主辦方須按要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備案后,教育部認證中心方可受理該項目畢業生的認證申請。這意味著要讓西太平洋大學文憑獲得教育部認證資格,需要通過備案進入其數據庫。
目前,本刊記者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網站上未能查詢到西太平洋大學的名稱。但至少,本刊記者從無錫江南大學獲知,當時西太平洋大學與江南大學合作的MBA學員拿到的國外學位證都通過了認證。而前述北京DBA項目的一名學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班里大部分人博士學位獲得了認證。至于西太平洋大學的文憑是如何通過教育部認證的,目前尚無從知曉。
在中國,遍地開花的中外合作項目充當了“文憑作坊”的載體。針對國內混亂的辦學狀況,教育部門從2006年起幾乎中斷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審批。直到2009年12月底,面對巨大的市場需求,教育部外事工作會議決定,繼續鼓勵國內院校與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并恢復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審批。
針對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的強大需求,教育部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民指出,要根治亂象,只能嚴格執法,各地教育主管部門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要切切實實負起監管的責任。
東方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加拿大留學首席顧問馬建明則認為,未來僅靠教育部門的監管,仍恐百密一疏。尤其是自2010年起,教育部規定在部分省份試點自費留學機構審批權下放,國內留學中介機構的數量將大幅增加。
他指出,由于教育部執法資源極其有限,從事留學服務的機構數量早已遠遠不止現有教育部認可的401家。例如,約千家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以及很多大中院校開設的國際班、預科班等,大多為學生提供這樣那樣的入學申請或簽證準備的留學服務。資質審批形式的約束力已大不如前。
教育部發展研究中心有關人士告訴本刊記者,他在調研時發現,在一幢提供留學服務的大樓內,經過教育部審批的中介機構有7家,沒有審批的則多達 20多家。
“現在正是暑期的留學季,人還沒到樓下,已經被各種中介團團包圍了。”他提醒廣大留學人士一定要理性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