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日期:
銷售日期:
航程 |
銷售價格 |
停留期 |
回程 OPEN |
改期費 |
退票費 | ||
單程 |
雙程 | ||||||
1人 |
2-9人 | ||||||
北京- |
2200 |
2800 |
—— |
14天 |
允許 |
500 |
1000 |
2000 |
2500 | ||||||
1800 |
2200 |
2100 | |||||
北京- 新加坡、 |
2400 |
3300 |
—— | ||||
2200 |
3000 | ||||||
2000 |
2700 |
2600 |
機票信息:
1.以上價格含代理費為5%。
2.此產品國際航程僅限北京始發。
3.兩人以上成行必須訂在同一PNR中,并在EI組標注GV人數。
4.學生使用此價格可享受
5.提前訂座/出票
(1)訂座:去程必須定妥座位,回程允許OPEN。
(2)出票時限:以訂座系統標注為準。
6.最長停留期14天。去程第一航段的開始旅行日期至回程最后一個中途分程點的最晚開始旅行日期。
7.運價組合:規則以最嚴格的為準。
(1)本產品航線間允許1/2RT組合使用。
(2)來回程均允許與條件許可的亞太航線其它價格1/2RT組合使用。
(3)允許與外航航段正常比例分攤、SPA組合使用。
8.變更費用
(1)自愿變更航班或日期:
1)去程不允許改期,回程在最長停留期內定妥相同艙位,每次收取改期費CNY500,使用GV2-9票價的旅客不允許單獨改期。
(2)自愿變更艙位:
1)子艙位變更: 經濟艙子艙位g/q/L 每遞增一個子艙位收取子艙位變更費CNY400; K/H/M/B每遞增一個子艙位按照系統中亞太航段點對點公布運價計算艙位間差價,收入差額。
2)升艙:經濟艙子艙位G/Q/L/K/H/M/B提高至F/C/D/Y艙時,先按照子艙位變更至B艙,在根據銷售手冊中B與F/C/D/Y艙的差價收取。
(3)自愿延長最長停留期:不允許。
(4)自愿退票:
1)客票完全未用:收取退票費CNY1000,余額退還旅客。
2)客票部分使用:自旅行開始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退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單程銷售價格,再扣除CNY1000退票費,余額退還旅客。
(A)僅剩外航SPA航段退票:不允許退票。
(B)僅使用外航SPA航段:不允許退票。
3)如購買GV2-9票價旅客退票,剩余旅客人數不足2人時,須收取退票費CNY1000/人,剩余旅客需補齊與1人價格的差額。
(1)成人陪伴兒童折扣:不適用。
(2)無成人陪伴兒童折扣:不適用。
(3)無座嬰兒折扣: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