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點
目的地
銷售日期
旅行日期
單雙程
有效期
金額
北京
香港
2009.10.20-
2009.12.05
2009.11.01-
2009.12.20
往返
14天
1450
本票單條件:
1、適用性
1.1、不允許反方向使用。
2、提前訂位/出票
2.1、全程需確定旅行日期。
2.2、航班起飛前15天出票。
3、更改/取消附加費
3.1、不可退票。
3.2、不可改期。
4、機票簽注
4.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香港快運航空公司的航班。
5、兒童/嬰兒折扣
5.1、兒童折扣不適用。
5.2、嬰兒票價是公布運價的10%。
6、其它條款
6.1、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6.2、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